青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箱启动 |
2014-10-05 16:45 |
青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箱启动 青岛市企业众多,执法工作量大、任务重,而执法人员相对较少。以前的环境监察执法手段较为落后,现场检查记录、限期改正通知书等相关表格、文书必须现场手写,并且数据录入存在滞后性,现场检查数据不能得到及时共享,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查处。除此之外,环境基础资料信息化程度不高,行政执法信息不能实现全面的共享,导致监察执法效率低下,难以满足现阶段的环境执法需求。 青岛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箱的启用解决了这些问题。首先,移动执法箱极大地提高了现场执法队伍处理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和速度。移动执法系统的便捷性可以做到快速反应,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违法或突发事故现场获取证据,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其次,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箱使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实现了监察执法信息的快速共享、传输、管理,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流程。移动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还使得公开透明机制强化执行,有效地预防了腐败行为,有利于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针对环境基础信息资料不共享的问题,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箱中的环境资源数据中心,将企业和环境的基本信息与监测数据、环保政策标准法规、移动应急手册等环境业务数据存入环境资源数据中心,实现了数据的统一存档、统一管理,为数据综合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并提供数据智能检索以及快照、下载等功能,为移动执法提供数据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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