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执法装备箱”助力江苏水政监察现场执法

2017-08-17 10:18
"移动执法装备箱”助力江苏水政监察现场执法
       目前,江苏水行政执法部门使用水政监察移动执法装备箱,应当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设备、执法平台等方式,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审查决定、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同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可以有效避免执法机关随意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不文明执法、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解决执法证据不全、证据不固定等问题。通过真实、准确记录行政执法行为,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搞好全国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和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提高水政监察与执法的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南京长江河道管理处率先研发了水政监察与执法管理平台,为水行政执法队伍购置了水政监察移动执法装备箱,为执法全过程记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今年南京市长江管理处在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的理念推动下,该处配备的全新“移动执法装备。打开执法箱,车载充电、电脑、扫描棒及打印机等设备一应具全,现场记录、现场扫描、现场录入、现场打印等一系列移动办公功能,都能在这个小小的执法箱中完成。执法人员打开移动执法装备熟练地在电脑上填写检查记录,并将现场拍摄的照片拷贝至电脑,然后点击打印,箱子另一端的打印机便可以打印,也可以现场打印处罚文书。
        有了这套集成化的现代装备,可以迅速将现场检查的各类情况及时记录下来,第一时间将文字记录和图片记录对应定格,更加客观、如实地反映事中和事后监管的过程。原先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调查时,我们常常苦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现场环境,有关证件扫描、资料打印与核实确认等程序只好事后再进行。这样一来,有些不予配合的违法当事人就容易借机开溜或者隐藏证据,再行取证就没那么方便、容易了。如今配置了这套可随身携带的执法装备,执法人员就能及时固化当场取得的证据,还可以根据取证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理,形成并打印执法文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除此之外,移动执法公务箱的投入使用,一改从前手工记录字迹模糊、内容欠详细、容易污损丢失等问题,现场调查笔录、询问记录等均可通过电脑进行录入,使执法文书格式更为规范、统一、整洁,进而不断提高案卷文书的制作水平。
    水政监察部门推进水政监察移动执法装备箱建设,丰富了现场监察执法手段,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供了有力保障。移动执法装备箱作为移动执法终端重要组成部分,水政执法工作轻松自如,让移动执法建设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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